需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不需要冷静期,但是可能会有很长的等待期!需要冷静期的,而且你们这个属于协议离婚,所以也不存在起诉离婚的情况。